连专业律师都想弄清楚的个税计税问题(内附经典案例)
世界上谁最懂法?
法官、检察官……
当然还有专业律师啦
但是为什么一个律所的财务大姐说
她比专业律师还懂税法呢?
快来围观!
科普
雇员律师、兼职律师、出资律师的区别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雇员律师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院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兼职律师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出资律师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规定
案例
律师身份不同,计税各有差别
雇员律师
案例一:公正律师事务所2018年3月支付给雇员律师甲分成收入10,000元,当月工资2,800元。在不考虑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雇员律师甲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的雇员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分成,律师事务所不负担律师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聘请人员等费用),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办理案件支出费用扣除标准为当月分成收入的30%),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放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如下:
雇员律师甲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00×(1-30%)+2800-3500]×20%-555=705(元)。
兼职律师
案例二:某高校法律系副教授乙,2018年3月工资10,000元,同时又是公正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2018年3月事务所支付2,800元给乙。在不考虑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兼职律师乙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149号第六条规定,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15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如下:
高校代扣代缴个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税=2800×10%-105=175(元);
次月15日前兼职律师乙应任选一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2800-3500)×25%-1005]-745-175=400(元)。
出资律师
案例三:公正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丙、律师丁合伙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80%、20%,为查账征收。2017年公正律师事务所共聘用律师4人,分别是支付固定薪金的A律师,每月工资8000元;只有提成收入的B律师,提成比例为办案收入的80%;底薪加提成的C律师,每月固定工资2000元加办案收入70%的提成;兼职律师D律师,每月工资3000元。假设2017年度,公正律师事务所取得营业收入2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费用、税金等各项支出170万元(包含合伙人律师丙、律师丁工资各20万元),并约定年末按出资比例分配所得。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在不考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分别计算各位律师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0〕14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计税步骤:
1.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利润为基础
2.通过纳税调整,确定律师事务所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
3.每个出资律师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分配生产经营所得
4.每个出资律师合伙人按分配的生产经营所得减去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5.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确定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如下:
2017年公正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各项支出+已发给合伙律师丙、丁的工资=200-170+20+20=70(万元)
出资律师丙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出资比例-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0×80%-4.2)×35%-1.475 =16.655(万元);
同理,出资律师丁应纳个人所得税=(70×20%-4.2)×30%-0.975=1.965(万元)。
取得固定薪金的A律师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
只有提成收入的B律师,以2017年3月为例,B律师办案收入20000元, 提成比例为办案收入的80%。B律师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80%×(1-30%)-3500〕×20%-555=985(元)。
底薪加提成的C律师,以2017年3月,C律师办案收入为10000元,提成比例为办案收入的70%,另领取底薪2000元。C律师3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70%×(1-30%)+2000-3500〕×10%-105=235(元)。
兼职律师D由公正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个税为:3000×10%-105=195(元)。特别注意的是,兼职律师D应于次月15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 :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特别注意53号公告第一、第三条于2016年已过期)
○国税发〔2000〕149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来源:广州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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